父母离异后,但也未与母亲断绝母子关系。谎称继父离婚后从未支付抚养费,继父的两个女儿享有继承权吗?
更新时间:2018-12-17 01:45:12
问题描述:
王飞和王扬是亲兄弟,父母离异后,王飞同父亲共同生活,王扬同母亲共同生活。之后两兄弟的父母又各自再婚。父亲方再婚配偶有一儿一女,母亲方再婚配偶有两个女儿。父亲比较清贫,没有什么可供继承的财产。而母亲后嫁之配偶与母亲的共同财产颇多。父母离异本是因母亲有外遇所致,因此王飞不愿与母亲和继父来往,已有二十多年,但也未与母亲断绝母子关系。而继父的两个女儿,因不满其抛妻弃子之举,谎称继父离婚后从未支付
抚养费,将其告上法庭。因此导致继父再次补偿抚养费。一气之下,继父登报
声明与他的两个女儿断绝父女关系永不来往。在此情况下,请问律师:如母亲与继父病逝后,王飞和王扬都享有
继承权吗?继父的两个女儿享有继承权吗?如果有,他们四人各自继承的份额相同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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