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合同没有到期,合同是应当继续履行还是终止合同要求补偿金,是否可以同时要求补偿金,新单位也必须接受这些员工上班呢?
更新时间:2018-12-17 03:20:59
问题描述:
因区划调整,在同一个市把我们划到不同单位相同系统的单位工作,就是在同一个市里从一个区到另一个区的单位上班,但在划分之前,我们合同还有效,原单位开个会
通知我们,现在已经被划到另一个区,请问合同没有到期,被划到另一个单位,合同是应当
继续履行还是终止合同要求补偿金,是否可以同时要求补偿金,新单位也必须接受这些员工上班呢?政府职能部门要求与
劳务公司签定合同,这个合法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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