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主张双倍工资还是三倍工资呢?是否可以按照《劳动法》主张每年一个月的工资做为经济补偿呢。
更新时间:2018-12-20 15:35:25
问题描述:
基本情况:我爸与他所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实际上班作习时间是“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六天”,这样就导致我爸每个星期多上一天班,多上的这一天班也就没有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主张1:我们现在申请劳动仲裁,是主张双倍工资还是三倍工资呢?因为周六加班又没有安排过补休,本来就应该支付双倍工资,对单位没有惩罚性。
????主张2:由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及与我方签定的《劳动合同》,原因就是没有足额发送工资。我方离职,是否可以按照《劳动法》主张每年一个月的工资做为经济补偿呢。
????在此非常感谢诸位的慷慨解答。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