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年前,亲生父亲英年早逝,没留下遗嘱,当时我已经两岁了,而妹妹还没出生。后来妹妹出生后,母亲一个人劳累过度生病··爷爷奶奶拿着爸爸留下给我们的4000元安家费不给妈妈,被迫无奈··妈妈托病改嫁。法院就把我判给了亲生爸爸,妹妹判给了养父家(也就是和妈妈一起生活)。而那四千的安家费则平分给妹妹和我。爷爷一家则拿了我的2000元抚养费以及要养育我到十八岁为止,在抚养期间没尽义务(连我吃穿都没管过,有时候一天就一餐或者衣服几个星期才换一次)···妈妈看不下去了,就在我三岁这样把我也带到养父家抚养。一养就养到了至今21年。养父一家不仅把我送读了大学而且给我吃住,在刚读书的时候由于需要户口证明,妈妈就把我户口写到了养父家。去年亲生的爷爷去世了。
目前亲生爸爸的亲兄弟也就我大伯一家,把属于我爸爸那一份的田地和房屋卖了不少,而且我没得过亲生大伯一家以及爷爷那边的分文资助更别说他们卖了爸爸名义下的财产了。
我户口是养父家那边的,21年前法院判决我是亲生爸爸的。我和妹妹还有妈妈是否还有继承权,我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