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属于连带担保责任吗?这算是诉讼时效中断吗?是不是借贷合同期满半年后我就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了?
更新时间:2018-12-24 13: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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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公司放款,朋友不放心,让我给写个借条,借条内容:今借***十万元整,2012.01.10.。钱款全部是放在了借贷公司,利息也全部归朋友所有,民间借贷合同的借贷方也是朋友跟借贷公司的,我只是为了让朋友放心,给写的借条。借贷公司老板2012年4月跑路,借贷合同于2012年7月到期,朋友2012年7月已经到公安局报案告借贷公司,请问律师,我的借条是借款行为还是担保行为?如果是担保行为,是属于连带
担保责任吗?朋友已经到公安局报案,这算是
诉讼时效中断吗?如果不算诉讼时效中断,我又是连带担保责任,那是不是借贷合同期满半年后我就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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