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9月提交了书面辞职书,但是至今老板都不允许我辞职,多次交涉协商都不愿意,总是以人手不够为理由不批,招到新员工,又被她调到其他店铺,怎么样都不批准辞职,让我自己离职,所压的1个月工资也不用拿,感觉很气人!
工作10个月以来,公司方面从未与我签订任何合同,也没有给我缴纳过任何社会保险,咨询过其他几十个员工,都是一样的情况,公司方面都没有与我们员工签过合同和缴纳社保!
请问关于我这种情况,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赔偿双倍工资,和依法缴纳社保,和解除劳动关系!仲裁委员会会受理吗?
还有我现在依然在上班,申请仲裁之后是否还需要继续上班,双倍工资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是基本工资1100元,还是我的实际工资2000元左右!
现在我的证据只有能够证明我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具体的入职时间只有几个员工可以证明,发放工资是现金形式,签收都没有,打卡记录公司也收回去了!
实际工资就是基本工资+奖金+提成,也只有人证可以证明!
请问针对我这样的情况,受理的机率和申诉的机率是多大.
具体我还需要做哪些方面的准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