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具体原因就说一些没有任何考核证据的原因,还叫我们立马办理辞职手续,请问我可以去劳动部门提出劳动仲裁吗?
更新时间:2018-12-27 12:18:10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12年11月5号进公司上班,现在还处于3个月
试用期内,公司以“不适应工作岗位”为理由要辞退我们,问公司具体原因就说一些没有任何考核证据的原因,例如:与客户没打好交道、与同事没处好关系之类的。今天去找公司索要赔偿,公司缺一口否决,还叫我们立马办理辞职手续,我们不妥协,公司还提前截止了我们的上班日期(就说不管你们哪天办手续,
工资算到今天为止),请问我可以去劳动部门提出
劳动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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