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行为人要求?受害人写一张欠条给自己约定以后?的某个时间还钱。绑架罪中,或者故意杀人的
更新时间:2019-01-01 18:17:37
问题描述:
。?9,暴力讨债(包括非法债务)?,不以抢劫罪论处。抢劫自己输掉?的赌资或者所赢的赌债的,不以抢?劫罪论处,但是超出自己输掉的或?者赢得赌债的部分以抢劫罪论处。?10,在交易中强迫他人交出合?理价钱或者稍高一点的价钱的,属?于强迫交易行为,但是明显超出合?理价钱的以抢劫罪论处。?抢劫行为与敲诈勒索行为辨析?:?很多书中关于这个辨析写的很?长,这样反而不好理解和记忆。笔?者以为,抢劫罪与
敲诈勒索罪的区?别关键看两个“当场”。一是当场适?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二是当场取?得受害人的财物。符合这两个当场?的构成抢劫罪,不符合的视具体情?况可能构成敲诈勒索。?举例说明:?行为人以暴力相威胁要求受害?人在以后的某日将多少金钱或者某?财物交给自己。这种情况由于符合?一个“当场”,故而只能构成敲诈勒?索罪。?行为人采取暴力手段相威胁要?求受害人交出金钱,但是受害人没?有随身携带现金。于是行为人要求?受害人写一张欠条给自己约定以后?的某个时间还钱。这种行为由于行?为人开始采取暴力手段相威胁要求?受害人当场交出钱财,因为受害人?没有随身携带钱财,这才转变做法?,因而这种行为构成抢劫罪。?抢劫行为与抢夺行为辨析:?这二者的区别关键在行为人有?没有采取暴力或者胁迫的手段,这?是区分抢劫与抢夺的一般原则。驾?驶机动车抢夺符合一定条件的构成?抢劫罪。具体参见2号司法解释第十?一条。?如果是广东省的案件,根据本?文5号、6号两个广东省司法部门的?指导意见,驾驶机动车辆抢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2、驾驶车辆夺取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的?;?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财物并放?任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的;?4、驾驶车辆夺取财物后,行为?人为掩护同案人而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的;?5,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强行抢?夺他人财物,足以危及被害人人身?安全的。?抢劫罪与绑架罪的辨析:?3号司法解释第八条第三项?绑?架罪是侵害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其与抢劫罪的区别在于:第一?,主观方面不尽相同。抢劫罪中,?行为人一般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实施抢劫行为,绑架罪中,?行为人既可能为勒索他人财物而实?施绑架行为,也可能出于其它非经?济目的实施绑架行为;第二,行为?手段不尽相同。抢劫罪表现为行为?人劫取财物一般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具有“当场性”;绑架罪表?现为行为人以杀害、伤害等方式向?被绑架人的亲属或其他人或单位发?出威胁,索取赎金或提出其他非法?要求,劫取财物一般不具有“当场性?”。?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的,同时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罪名,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转化的抢劫:?《刑法》规定的是“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以后“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因此笔者?认为在转化抢劫行为中,行为人的?先前盗窃、诈骗、抢夺行为必须是?构成犯罪的,而盗窃、诈骗、抢夺?罪是要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才能构成?犯罪的。这一点尤其要注意。同时3?号司法解释第五条做了例外规定:?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1)盗窃、诈骗、抢夺接近“?数额较大”,标准的;?(2)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诈骗、抢夺后在户外或交通?工具外实施上述行为的;?(3)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4)使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5)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我们再来看看7号广东省司法机?关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三项:(三?)
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证据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不论其行为既?遂未遂、所得财物数额大小,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以抢劫罪论处。这一条与国家司法?解释相冲突,笔者认为不宜执行。?根据本文列出的2号司法解释第?十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
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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