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试用期,这样合法吗?如果客人没有付款就要扣我的工资,这样合法么?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1-02 11:00:45
问题描述:
我4月9号上班,店铺4月20日开业,合同是4月20日才签的,三个月
试用期,9号到20号是签的培训
协议,这样合法吗?
另:我6月26号辞职,他们说工资先不发,因为当时开业时间有个客人买的东西没有收钱(漏掉了),但是没有找到责任人,因为当时很乱很多人都在,现在他们说要等找到客人看看补交钱后?再发工资给哦,如果客人没有付款就要扣我的工资,这样合法么?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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