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因患癌症晚期骨转移3年多,现已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可单位在计算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时按她的病假工资为标准计算,这种做法对吗?长期病假工资在法律上是什么概念?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的标准吗?
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