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这种情况我能要求额外一个月工资吗?人事的答复“甲方因生产经营和工作需要
更新时间:2019-01-05 00:36:18
问题描述:
公司人事10.28号下发通知 说决定撤销就职的当地办事处 需要变更办公地点或者任职岗位 要求我10.31号给予答复
劳动合同上注明“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
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这种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
月工资。” 这种情况我能要求额外一个月工资吗? 人事的答复“甲方因生产经营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或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有以下情况除外: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等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充分理解并予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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