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弥留之际立了一份遗嘱,等到外公去世之时,把家里的房产平分给三个子女(两男一女),有相关的第三人证明,但未进行过公证.外婆过世后,两男未尽任何
赡养义务,只是一女(也就是母亲)一直在照顾外公的生活,外公考虑想重新
立遗嘱,把房产重新分配,给母亲一个人.请问外公有权利更改外婆立下的遗嘱吗?或重新定立的遗嘱有效吗?需要什么样的手续?谢谢!~
外婆弥留之际立了一份遗嘱,等到外公去世之时,把家里的房产平分给三个子女(两男一女),有相关的第三人证明,但未进行过公证.外婆过世后,两男未尽任何
赡养义务,只是一女(也就是母亲)一直在照顾外公的生活,外公考虑想重新立遗嘱,把房产重新分配,给母亲一个人.请问外公有权利更改外婆立下的遗嘱吗?或重新定立的遗嘱有效吗?需要什么样的手续?<p><p>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