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医疗费用付给我,他们不承担全部责任,也就不愿意赔付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还说,法律分定责任是怎么分。
更新时间:2019-01-10 15:14:32
问题描述:
在饭馆吃饭,由于米饭中的一个白色石头将大牙崩裂一块(强调一点,石头没碎我的牙碎了)。和店家协商,店家要我自己去看医生。并写有字条。内容为:“顾客在本餐厅就餐,将牙齿破损,由此产生的
医疗费用由本餐厅承担。”(字条是老板的老公写的,有他的亲笔签名)以前这颗牙齿有补过,但一直正常使用,也从来没有疼过。就因为被石头崩裂后,去医院检查,说牙根断裂,初诊根尖炎。后来经过牙管治疗,不疼。但医生强烈要求要做冠保护,也就是套牙套。我当然是听医生的。最后治疗牙加戴牙套总共花费2700多块钱。我看病的地方是市级医院,我拿着医院的正规
发票去找店家协商,希望店家遵守字条上的承诺,将医疗费用付给我,因为看病所产生的
误工费和车马费我就不要了。。但店家态度不好,推三阻四,每次去都变个新花样。说什么在他那里吃饭只是诱因,他们不承担全部责任,说主要责任在我这边,也就不愿意赔付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说就算赔也就赔一二百块钱。还说,不可能因为一个石头咯了下就成根尖炎。现在这个事情拖了好久,就想问问就此件事情而言,法律分定责任是怎么分。假如我要通过法律的途径告他,需要准备些什么。胜诉的把握有百分之多少???请大家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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