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丈夫05.07年因做生意需要,从女方娘家借了钱,女方父母有向他讨过钱,每次他都说没钱还,又是这种关系,女方父母也很无奈,丈夫也就一直拖着没还了,现在夫妻感情不好,正在闹离婚,是07年领的证,想问要是离婚的话妻子要不要一起承担债务,妻子一直做家庭主妇,没有经济来源,然后这个钱05年,和07年借的,到现在都6年左右了,借条还有效吗,能拿回来吗?要去法院起诉吗,(有借条,没有写还款期限)?
2如果起诉他还是说没能力偿还呢,不过我知道他开有一家店,还有和别人合股买了一台机器,可以去法院起诉,用这些变买或抵押吗?
3??还有就是婚姻关系中丈夫借款用于投资生意,妻子并不知道,?借条也是他一个人的签名,这个也属于共同债务吗,妻子一直做家庭主妇,没有经济来源,无力偿还,该怎么办?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