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位股东合资,但是转让协议没签完字,是否可行?
更新时间:2019-01-14 14:01:53
问题描述:
公司04年成立,五位股东合资,因经营不善,07年股东协商按当时的剩余
资产价值转让给一股东甲,但是
转让协议没签完字,实际由甲经营了。现在甲也不想经营了,甲跟两股东乙、丙协商,将机器放到乙即法人
其他仓库,07年的资产价值表中一些易耗品及办公用品卖掉,钱用来抵债,请问律师,这样是否可行?机器存用厂房每天需要付房租,所以想先这样处理,未通知其他两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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