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华城里购买了房子,因买房而向我借的4万元不还了,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1-18 13:49:40
问题描述:
家在农村,我给两个儿子造了一幢连体房,三层,但两人共用中间的楼梯,大儿子取了同村媳妇,他们平时在
金华城市打工多年,为了小孩的教育,在金华城里购买了房子,(买的是我女儿的房子,优惠5万元卖他,房产证上是媳妇名字)并且把媳妇及孙子的户口迁移到城市,2年前儿子去世,下葬当天媳妇及她们父母一家即宣布:因为一个人带孩子,因此,因买房而向我借的4万元不还了,向她自己父母兄弟借的4万已经还了。因丈夫生病向我女儿借的5万元治病钱不还了,收到的礼金3万以后要还情,所以要存着,保险赔款4万要给儿子上学用全拿走了。因此关系搞僵了,媳妇3个月后即找了男人,现在要求把自己、儿子、男人户口迁回农村儿子的房子里,我拒绝了,若迁回,以后与小儿子将争吵不断,但对方农村的房是留给孙子的,应该让她迀回,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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