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关系解除了,请问能以公司违反劳动法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要求公司支付我赔偿金吗?
更新时间:2019-01-20 09:04:31
问题描述:
您好!我10月24号以邮件的形式通知部门经理要离职。并填写了一张
离职申请单,上面写着10月31日离开公司,部门经理和公司副总裁都没有异议并签字同意了。我11月2日拿着离职申请单交给人事部后,他们给我一份交接单,我按照交接单和各个部门交接工作了并都签字了,最后到人事部时,他们不给我办理退档手续,原因是我没有交纳培训违约金,违约金里面包含培训期一个半月工资,我觉得不合理,他们也不让步,我已经申请街道办调解。请问我这种情况算和公司解除
劳动关系吗?
如果算劳动关系解除了,可是公司以不交违约金为理由不给我开退工单,说我没有解除劳动关系,之前有同事辞职,申请单上写25日离职,实际到月底才走,公司也没有给他计算25到31日的工资。如果劳动关系解除了,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公司开退工单呢?在过去的两年里,公司有给大家少缴纳住房公积金和保险,请问能以公司违反劳动法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拒绝赔偿违约金,同时要求公司支付我赔偿金吗?本想草草了事赔点钱算了,下家公司等着我报到,可是公司就是要卡着我不放,以此威慑后面要辞职的同事。急盼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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