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身原因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关系,提出辞职。必须为公司服务三年吗?
更新时间:2019-01-28 06:19:09
问题描述:
由于是技术行业,公司送我去北京培训了一个月。签署了一份培训协议,规定服务期是3年。现已服务一年多,因自身原因提出辞职。但培训协议里关于赔偿问题很离谱,具体内容:在接受培训3年以内,若因员工自身原因要离开公司,或因自身原因(如矿工、迟到超过公司制度规定、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等原因)由公司开除、除名、解除
劳动关系,乙方需向甲方赔付10万元
违约金。而实际产生的
培训费用大致是1万左右。本人只是因公司环境不适合发展,提出辞职。因为是刚毕业2年的大学生,无力支付高额违约金,必须为公司服务三年吗?请问签署的这份培训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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