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应该负责任,但可以用学生的意外伤害保险报销医疗费,请问律师这种情况学校和老师应该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19-02-03 01:46:17
问题描述:
小学六年级学生下午最后一节课前的课间和同学下楼梯,摔倒了,手疼,老师看到问学生要不要回家,学生说不用,老师以为没什么大问题,就没有通知家长来接。放学后学生自己回家。晚上家长给老师打电话,说孩子的小臂骨折。第二天,学校领导和老师买了营养品去看望学生,家长没收。家长坚持说自己的孩子是在学校摔的,学校应该负责任,并说是下楼梯时另一个学生拉倒的,学校调查时问另一个学生,他说没有拉他,还有几个同班同学都听受伤的学生说是他自己不小心摔倒的。家长要求学校给一个说法,意思是要求赔偿他的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校长认为老师的过错是没有及时通知家长,但这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不会赔偿,但可以用学生的
意外伤害保险报销医疗费,请问律师这种情况学校和老师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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