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加班费,合同明确规定是标准工时制,值班没有加班费。请问这样我如何维权?的值班驻站的加班费?
更新时间:2019-02-14 19:08:28
问题描述:
本人是高速公路公司技术维护人员,在收费站工作。2009年与公司签订
劳动合同,
合同附有职位说明书一份。其中,有一条规定,晚上20:00后必须在收费站值班,还要求在收费站住宿,不许外出。但是,公司不给
加班费,而每月只发270元的驻站值班津贴。我们的上班时间是10:00--20:000,这样的话就等于没有下班时间,24小时在值班待命。2012年6月我与公司继签了合同,合同明确规定是标准工时制,5天8小时制,周末休息。但是,公司仍然强制要求值班住站,我不接受这样的规定,并已向领导说明,因为太不公平了,值班没有加班费。然而公司知道我晚上没有在收费站值班,扣我工资中绩效奖。请问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请问这样我如何维权?能否要求公司补发之前(2012年6月前)的值班驻站的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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