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有书面协议承担照顾父亲的主要责任,出现这种情况属于不赡养老人吗?这种情况我如何应对?
更新时间:2019-02-18 09:18:56
问题描述:
2006年我和哥哥共同继承店面两间已经办理过户6年,同时有书面
协议承担照顾父亲的主要责任,两人每年轮流接父亲到各自家中照顾生活起居,现各自轮流照顾12年有余,2008年我因为小孩增加、生意失败,家庭赚钱困难、收入下降,生活条件下降。从2012年底开始我接父亲和我共
同居住,父亲嫌我家条件差,不愿前来。出现这种情况属于不
赡养老人吗?对已经过户的店面父亲以我不赡养为由反悔并收回有效吗?这种情况我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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