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增值部分的起点怎么界定,还是从我们结婚算?那不是对于我来说很不公平。
更新时间:2019-02-19 16:54:41
问题描述:
您好,我想咨询一个
婚姻法的问题。我是一个女生,2016年6月份按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买房子的总价40万,首付给了10万,
贷款30万,装修也花了10万。现在我们这边房价涨的厉害,到目前已经涨到130万了。我现在没有耍朋友,未婚。如果将来
结婚后面又离婚的话(当然我是非常的不想哈,也希望不会发生,只是未来无法预测)增值部分是不是要分老公一半?最重要的这个问题是:这个增值部分的起点怎么界定,是从买房算吗,还是从我们结婚算?如果从买房的话,最先40万变成一百多万甚至两百万,那不是对于我来说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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