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证明人,现在因为房子拆迁,用房产资产作为养老资本,是否能成立?受不受法律支持?
更新时间:2019-02-20 23:40:31
问题描述:
您好!我父亲65周岁,在1980年我父亲
结婚前,爷爷奶奶将自己居住的房子给了我父亲作为婚房,没有写书面赠予,只有证明人,到后来有
房产证后就一直是我父亲的名字,现在因为房子拆迁,奶奶健在,大伯要求奶奶收回房子,用房产
资产作为养老资本,奶奶百年后兄弟平分房产,这份主张是否能成立?受不受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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