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法定继承人?是否要经过我同意?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应该怎么走法律程序。
更新时间:2019-02-21 20:21:58
问题描述:
双方共有房产(房子在中国),一方在中国一方在新加坡。现在新加坡一方人已经去世,他有一个侄女也在新加坡,但是现在也联系不上。问:如果要卖房子,可以卖吗?应该如何操作?他的侄女有是不是
法定继承人?如果他要立遗嘱给别人继承,是否要经过我同意?能不能依照《
物权法》第一百条处置: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如果我要卖,应该怎么走法律程序。希望律师针对以上问题给明确具体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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