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条件并不好,可治疗手的费用不少,往后都不知道还会不会有后遗症?请问这属医疗事故吗?能向医院索取赔偿吗?
更新时间:2019-02-22 17:09:10
问题描述:
医生,您好!我妈在6月1日由于身体不舒服在当地级市人民医院入院,检查中发现在有糖尿病,一直在针对糖尿病原因在治疗。每天都需要打点滴,手上一直留着针头,6月12日发现手上针头发痛,护士过来打针时已告知护士手部发痛,但护士还是执意打针。点滴越打越痛,拨针后,发现右手全部水肿,肌肉发痛,无法正常运动。后经医生确诊为静脉炎(由于针头细菌感染或针水等问题造成的)。原本是去治疗糖尿病的,现在变成治静脉炎,至今还在医院治疗,手还没法正常运动,但医院方一直不肯负责,说在“人道”上给一千几百无了事。我妈现在已70岁了,家里条件并不好,可治疗手的费用不少,往后都不知道还会不会有后遗症?哎!请问这属
医疗事故吗?能向医院索取赔偿吗?具体赔偿怎样计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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