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还有权利要回该80万元左右金额?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现在该公司老板能够以职务侵占罪或者挪用资金罪起诉该原集体企业销售员吗?
更新时间:2019-02-22 20:15:21
问题描述:
原是城镇集体企业,2001年8月改制成私人有限公司,时间距现在已经有13年了,原集体企业销售员在改制成的私人有限公司继续从事销售工作至今年2014年5月与该私人有限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现在该私人有限公司老板也就是原城镇集体企业的
法定代表人要求该销售员归还2001年8月改制前的业务单位欠原城镇集体企业货款大约80万元左右(因为多次搬家,而现在原80万元左右业务单位欠款的欠条有大部分遗失了,现在找不到了),而该80万元左右欠款仅仅是凭企业改制时的评估报告书反映的金额,而该金额从来没有与该销售员进行过核对也没有该销售员鉴字,因2001年8月改制时有镇政府文件上面讲改制前企业的债权债务归现在公司的老板所有!现在请问:该80万元左右金额还有没有法律效果?该金额是否已经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现在该公司老板是否还有权利要回该80万元左右金额?那80万元左右金额诉讼时效是2年,10年还是20年?现在老板的律师说诉讼时效为20年呢?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现在该公司老板能够以
职务侵占罪或者
挪用资金罪起诉该原集体企业销售员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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