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期限届满,押金不退,乙方在租期内提前终止合同,是否可以继续住到合同欺满。
更新时间:2019-03-18 09:36:34
问题描述:
租的房子合同写着续租及转租约定: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续租,需在租期届满前20 天提出,并经
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续租合同。乙 方若不再续租,也须在租期届满前20 天告知甲方。并交把钥匙给甲方看房,若未交钥匙,押金不退,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房屋,否则所交房租及押金一律不退。还有一条:乙方在租期内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20天交钥匙给中介方,在找到下任租客后可将剩余房租及押金按天退还,未找到租客前的租金必须由乙方承担,租金扣完及从押金里扣,知道找到下任租客接手房屋。这两条内的提前20天把钥匙给中介后,我们房内物品安全由谁负责,我们是否可以继续住到合同欺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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