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就来看守所给我办理取保候审,是不是证据不足就不逮捕我吗?这个案子会开庭吗?
更新时间:2019-03-23 10:53:18
问题描述:
本人因12年在宾馆盗窃了一台价值3000元的电脑,电脑搬出宾馆一段距离后被受害人看到 ,受害人就追我 我就扔掉了,电脑被受害人捡回去了!本人作案时未满18周岁系未成年,现已成年了!我201712.25号去公安局投案自首,在看守所关了十天,检察院来看守所提审过我,第二天,公安机关就来看守所给我办理
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候审书写的是 我因涉嫌盗窃一案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需要继续侦查!昨天我去当地派出所报道了,不批准逮捕我是不是
证据不足就不逮捕我吗?这个案子会开庭吗? 如果会这个要判多久?谢谢老师为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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