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也未要求其支付商标使用费,并且工商局函件内规定的提供商标使用证据的日期也并未超出,这种情况我公司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3-27 23:56:51
问题描述:
我
公司长期使用一款商标,并持有未到期的
商标注册证书,但是在东北有一家公司和我公司使用同一商标,该公司规模比我公司要庞大几十倍,几年前该公司提出购买我公司商标但被拒绝,出于息事宁人的目的,我公司也未要求其支付
商标使用费,也没有诉讼它侵权,今日我公司突然收到它所在地工商局发来的函件,内容大体为:因为我公司限期内未使用商标,并且限期内也未提供使用商标的证据,故工商局决定予以撤销我公司商标。实际情况是我公司一直在使用该款商标,并且工商局函件内规定的提供商标使用证据的日期也并未超出,但是工商局做出了撤销我公司商标的决定。这种情况我公司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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