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同意我离职,我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总之无经济补偿逼迫我自动离职。
更新时间:2019-04-02 09:56:47
问题描述:
我于2006年应聘于本公司,当时应聘职位,公司维修装潢部电工,一直在该部门工作,2013年公司领导找我谈话,该部门归总部了,只能留两个人编制,我需要调到其他部门,我当时没有同意,选择离职,公司不同意我离职,同意我继续留在维修装潢部工作。2016年公司领导换届,现领导要求我必须调换部门,调换的部门与我的专业不同,我不同意,公司以我不服从公司安排,
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我同意调部门,公司以我不胜任本岗位工作,解除
劳动合同,总之无
经济补偿逼迫我自动离职。之前合同岗位写所在部门,现在的合同只写商场员工,就可以调我的岗位,人事说不违法,跟我协商3次后我签不签字都没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