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没有和签订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关系前也没有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势通知我,可以得到应有的赔偿吗!
更新时间:2019-04-08 12:11:32
问题描述:
我是15年9月1号被一家小公司给招聘去做设备维修人员,该公司是一个承包型企业(就是把某些公司的设备维修项目承包下来,然后他在派遣维修人员去常驻维修,工资是由这家承包企业发放,但发放工资的方式是以柜台存款的形势发放的,)。事情的出在15年12月30号,该公司老板突然说这家被承包的企业由于亏损和他解除了设备维修
承包合同,就这样我从16年元月1号后就失业了,??在这4个月的上班期间,该公司没有和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帮本人缴纳
社会保险,在解除劳动关系前也没有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势通知我, 就现在这种情况我能维护我的权利,可以得到应有的赔偿吗!我去他公司所在区域的仲裁部门去
申请仲裁,但仲裁部门要我提供该公司的注册信息和办公地址及“其他的一些证据信息”,我问他“其他的一些证据信息是指那些方面,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现在所能拿出的证据就是从15年12月30号以后的所有电话录音,15年8月底和16年元月分的手机短信,其他就是去他承包的企业上班的部分车票和开车时的过路费。不知这些证据是否多我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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