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医院的职工,现在准备辞职,这个赔违约金的数额合同上没有写明,请问医院让我赔偿违约金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9-04-09 17:30:33
问题描述:
我是一家医院的职工,2015年入职,现在准备
辞职,工作刚好两年,和医院签的是三年
合同。现在考上博士,医院同意我辞职,但是要我交30000
违约金。医院人事科的解释是虽然签的是三年合同,但是服务期是5年,每年赔10000,共计30000元。这个赔违约金的数额合同上没有写明,而是医院后来自己出的文件上规定,并且我和医院签合同也是在这个文件出来之前就签了。请问医院让我赔偿违约金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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