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土地使用证上是段某的名字,法院说房地分开的合同也没注明。他提起了上诉,现在我家应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4-10 21:04:37
问题描述:
2002年我家在自家的承包田,建了2个房,一间为我家的一间为本村村民段某的,因为段某批的房号,所以土地使用证上是段某的名字,但是段某承认是我家的地。可以做证人,2007年段某把房子买给了王某,合同上没有注明宅基地的归宿,2009年王某把户口转到本村,2016年拆迁,地的赔偿款王某也要,说房屋一体卖房默认卖了地。2017年王某上诉,一审判决我家胜,法院说房地分开的合同也没注明。村集体也没同意。他提起了上诉,主张内部可以转让,现在我家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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