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应该按劳动法规定给予相应赔偿?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否可以确认为工亡?
更新时间:2019-04-12 20:33:01
问题描述:
我一个朋友是在在02年通过镇政府公开考试取得相关上岗证之后被安排到村委会的计生办工作,而后有兼任多个工作事项,当时入职是
用人单位没有给他买保险,也没有签订合同,只是签了一份入职的协议,在15年的12月上班期间突然死在在上班处的办公室,法医初步鉴定无外伤,很可能是因突发疾病死亡,当地镇政府以未买保险为由,只给死者家属3万余元的丧葬费,而拒绝给予相应的赔偿,还说每月给死者所发的工资不是工资,只是一些补贴等,请问,这样的情况政府是否应该按
劳动法规定给予相应赔偿?死者和镇政府是否存在
劳动关系?死者的死亡性质是否可以确认为工亡?如果走法律程序死者家属能得到应有的赔偿吗?请希望得到律师的解答!不甚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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