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舅在一次赌博中被抓,并认为他是开设赌场的其中之一,我认为他不不具备刑事拘留条件。
更新时间:2019-04-15 07:11:41
问题描述:
你好,我舅舅在一次赌博中被抓,台面资金有4万左右,可是旁边有个观看着携带了十几万的工程款在场,现在公安机关认定当场赌资为14万,另外,我舅舅因为坐着桌子上,还有这次是因为他朋友开的茶馆生意不好,也经常过来捧场,有时候他的朋友也会过来看,现在警方说我舅舅提供赌博条件,并认为他是开设赌场的其中之一,需要把他
刑事拘留,我认为他不不具备刑事
拘留条件。1:茶楼的租金场地费并非他支付,也没有参与过支付,2:过来玩牌的也并非他通知组织过来的,3:还有据说有渔利,可是我舅舅并没有得到一分渔利的“分红”。4:另外赌博的所有工具(桌子,凳子,烟,槟榔,扑克牌等,我舅舅都没有参与提供)。我就是不明白,我舅舅达到因为赌博需刑事拘留的条件。麻烦律师您提供建议和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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