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虽然对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社保问题行政解决,2.行政手段解决不了的问题法院可以判决吗?

更新时间:2019-04-16 08:02:26
问题描述:
一个公拖欠缴纳员工三年社会保险费,致使工人有病不能治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虽然对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责令公司限期改正补交社保,但公司置之不理,保局也不再顾问此事,于是工人向人民法院就此事提起起诉,法院要求工人提供相关社保资料后方可判决,但当工人按要求提供社保资料后,法院却说:社保问题行政解决,法院不判!请问:1.法院的说法有依据吗?2.行政手段解决不了的问题法院可以判决吗?3.工人的社会保险难道就没有地方可以解决了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经济相关律师团队官方
    已帮助1999569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
    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
    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2019-04-16 07:56:30
    点赞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792086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试用期”是伴随着劳动法的出台而出现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享有和正式工作时一样的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依法享有保险待遇的权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以后,应按月为劳动者缴纳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
    劳动者除获得劳动报酬外,还应享受与其他员工相同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行为并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有权依法获得赔偿。在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如发生劳动争议,可依据有关规定,到市、区、县劳动仲裁部门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程序解决。
    2019-04-16 08:00:27
    点赞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1766853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咨询我
    业给个人补缴社保的流程: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
      社保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2019-04-16 08:00:45
    点赞
  • 经济相关律师团队官方
    已帮助1498185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咨询我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2019-04-16 08:02:26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劳动争议案件,但是行政机关因执行上级行政机关文件而清退个人产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是否应当由法院受理?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同时,根据第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8条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或者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
《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是没有对行政复议决定书范围做出区分的,即所有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关于行政复议的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或对人民政府或者其主管部门就房地产问题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是不是说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可以列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4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一)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关于行政裁决的问题
还是可以继续申请裁决的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刚刚
陈密密律师
近期帮助 12 人
公交站内准备上车的乘客被电动车撞死谁的责任
刚刚
周黔灵律师
近期帮助 499 人
在工作期间出了车祸,追尾我全责。保险公司现在已公司车辆涉嫌非法营运拒赔。请我我个人需要承担什么?公司
刚刚
周于炜律师
近期帮助 6416 人
未成年剐蹭我的车,他家长不愿意赔付
刚刚
周婷律师
近期帮助 6230 人
无力偿还房贷,需要支付合同约定的30万违约金吗?居间合同签的131万
21秒前
何元金律师
近期帮助 26603 人
被告于2022年4月1日签订《XX工程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被告将合同签订后
2分钟前
安治国律师
近期帮助 79751 人
别人发我图片造谣怎么办
3分钟前
青楠律师
近期帮助 440 人
我被人打了报警会不会影响子女的政审
3分钟前
孙童律师
近期帮助 7920 人
正规的足疗按摩警察有权让停业么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