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移交劳动关系,合法吗?至今不给解决
更新时间:2019-04-17 14:29:00
问题描述:
青岛XX企业职工,05年
平度粮食局改制,强迫签订自愿买断协议,否则终止投保,不给移交
劳动关系,07年粮食局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做了一个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的公证书,无当事人签字,只是用人单位和公证处做了个工作记录。没有办理任何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社保档案未移交,并依此作为劳动关系不存在的依据,造成投保中断,至今不能缴纳,合法吗?多次找过,至今不给解决,有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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