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三十年前有套房子抵押给信用社借了10万块,还是我的名字,现如今我还能拿回房子吗?
更新时间:2019-04-20 09:21:59
问题描述:
我三十年前有套房子抵押给信用社借了10万块,
现房产局
房产证上还是我的名字,信用社说
利息加本金共32万,该房子有别人在住,期间该房子遇上政府准备拆迁,所以房子被政府丈量过两次,且居委会发出声明一个月,问该房子是别人的名字有没有人有异议,我当时不知道就没有去居委会提出异议,现如今我还能拿回房子吗?能先等打赢官司再把房子拍卖去还信用社那32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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