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应该由第三代去继承遗产。是否不继承???在这种情况下老太的遗产到底应如何分配?
更新时间:2019-04-20 15:03:37
问题描述:
有一位老太没留下
遗嘱去世了,留下一间房屋。这位老太年轻的时候生下一独女,女儿长太后生下一子,并且又收养了一个男孩。很不幸老太的女儿和女婿却先老太而去,这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而在20年前与老太有血缘关系的外孙也过身了。??由于老太的第二代不在,所以应该由第三代去
继承遗产。而第三代就是老太女儿的亲生儿子与养子,但老太女儿的亲生儿子去世了。那么继承老太
房产的是不是只有老太女儿的养子?而老太亲外孙媳妇是否不继承?老太生前是靠出租部分住屋来维持生活的,而当租务不理想时老太亲外孙媳的儿子也会给一些钱帮补老太的生活开支。但这并不是定时定量的供给,具体共给了多少无从计算了。??在这种情况下老太的遗产到底应如何分配?份额又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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