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69天的出血不止和打麻药清宫已经造成了对我的人身损害,是否能评伤残。我要怎样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19-04-20 17:43:10
问题描述:
2016年4月5日,在医院行破腹产生产,至今有69天,期间一直出血,6月6日打B超检查宫内有残留。6月12日行清宫术,清出宫内残留物为胎盘残留,形成
医疗事故。我是做的无痛清宫,由于69天的出血不止和打麻药清宫已经造成了对我的人身损害,精神恍惚,身体十分虚弱,无力带小孩,如今两个小孩都是请人带。我想咨询
律师,我这种情况应该向医院提出哪些要求以及补偿。是否能评伤残。我要怎样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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