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018年3月6日我爸开车在XX学附近被一部逆行电动车撞到,为什么还要我父亲交1000元给对方。律师费怎么收取。
更新时间:2019-04-20 23:09:40
问题描述:
昨天2018年3月6日我爸开车在XX学附近被一部逆行电动车撞到,交警处理后电动车属于全责,后来女事主哭了电车被交警扣了。女事主叫来了家人要打我爸。我爸被逼同意和解。但是和解后,肇事者一方还是要打我爸不让我爸走。交警最后处理说给他们1000元,如果发生在
其他地方也是这样处理的,这样大家都好。肇事车主没事好好的,为什么还要我父亲交1000元给对方。那么我部车伤了谁买单,我爸这样不是好冤嘛?请问法律是不是这样处理。
律师费怎么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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