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了,有子2人成年(其中一人跟前妻生活),公婆,我,财产依法如何分割?继承权有效期为多久?

更新时间:2019-04-21 03:40:33
问题描述:
丈夫死了,有子2人成年(其中一人跟前妻生活),公婆,我,财产依法如何分割?继承权有效期为多久?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继承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763925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咨询我
    关于遗产继承后的分割问题:继承开始后,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应该均等分配遗产,一般不能多分或者少分。如果继承各方对此有异议,可以各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有公信力的第三人调解,调解不成,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遗产继承不适用于仲裁)。
      
    (一)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
      即各继承人在对被继承人所尽扶养义务和各自经济状况、劳动能力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对遗产应作大体均等的分配。
      
    (二)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019-04-21 03:32:32
    点赞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716178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咨询我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
    2019-04-21 03:35:03
    点赞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1634872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咨询我
    您好,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你看看,你那个妹妹是否属于其中的情况
    2019-04-21 03:37:08
    点赞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1991859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父母子女关系是十分重要的社会关系,其承担起了抚养教育子女、赡养老人的重责,而继父母继子女的关系的产生并不由于出生和收养,具有特殊性。继子女是指夫与前妻或妻与前夫所生的子女。在现代社会,离婚和再婚已经不再是世俗不能忍受的事情了,如果再婚的一方有子女就会产生继父母子女关系。一般而言,父母子女关系的形成是由于出生、认领和收养等,而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形成则不同,是由于父或母再婚。然而根据我国法律,仅仅凭借生父母再婚这一事实,并不必然在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产生法律上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只有在继父母将继子女收养为养子女,他们之间才具有法律拟制直系血亲关系;或者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他们之间才能适用《婚姻法》上的父母子女关系。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及继父母子女关系形成的原因和特点不同,将继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三种形式:名分型、收养型、形成法律抚养关系的共同生活型。  
    1.名分型,即未形成法律抚育关系。  生父(母)与继母(父)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可以独立生活,或虽未成年但仍由其生父母提供生活教育费用,没有受继父或继母的抚养教育,也没有对继父或继母尽赡养义务,此类继父母子女关系为纯粹的直系姻亲关系。这种形式的继父母子女关系而言,其并没有形成养父母养子女关系,而且也不具有扶养关系,只是因为父母一方再婚而形成了名分上的父母子女关系。  
    2.收养型。  即继父或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已正式收养该子女为其养子女,同时,该子女与共同生活的生母(父)一方,仍为直系血亲关系,而不与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生父(母)一方的权利义务则随之消灭。就收养型而言,继父母子女之间已经按照《收养法》的规定,形成了养父母子女的关系,因此他们之间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应适用《收养法》的规定。
    2019-04-21 03:40:33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两人第二次结婚,一男一女。结合后,他们生了一个儿子。既然丈夫死了,丈夫的父母还活着,财产将如何分配?
个人财产,以婚内个人财产为例,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丈夫死了,他婚前房屋怎么继承?有妻子,继子女两个,父母。
你好,婚前财产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归个人,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自从新的婚姻法颁布实施后,法律已明确地对夫妻双方婚前个人财产作了详细的规定,任何一方的婚前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结婚后,其妻子死亡,自己有两儿子,之后再取妻,财产分割时,其妻子女是否有共继承份额
如果是债务人不愿还债,那么申请财产保全,诉讼后可以根据判决书直接申请执行;不存在受偿顺序问题; 如果债务人没有偿债能力,你申请财产保全后如果别的债权人也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父母死亡。老人储蓄及房产怎么分配?死亡的儿女,和他们子女(孙子),儿媳妇是否有继承权?谢谢!
您父母生前有无遗嘱?没有的话,一般而言老人的遗产应当由各个子女均分。死亡的儿女由他的子女代替他们继承。死亡的儿子的儿媳妇只有在尽了赡养义务的情况下才能分到遗产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股权赠与程序
公司股权赠与程序
股权赠与 7003
律师解答动态
1分钟前
王硕律师
近期帮助 6476 人
找工作没成功,已缴保险钱,现不退缴纳的保险钱
2分钟前
何迎红律师
近期帮助 1350 人
我在公司工作了21年,2019年调离岗位5年多,现在又调回原来岗位,这样合法吗?
5分钟前
荣兆栋律师
近期帮助 16602 人
7跟助骨骨折和盆骨骨拆可以平几级伤残
23分钟前
合肥中盾所律师
近期帮助 1290 人
你好,安庆桐城安置房拿房时,有一笔5000元的水电燃气材料初装费合理吗
33分钟前
刘博律师
近期帮助 68 人
我在婚内和老公签一份房子协议能否帮我看看是否有效
34分钟前
合肥中盾所律师
近期帮助 1290 人
我那个导员在班里公布了我跟她的聊天记录,没有显示我的头像姓名。
3小时前
肖真律师
近期帮助 3603 人
您好不好意思打扰一下。在休假期间突发老出血。无法工作。请问公司可有赔偿
今天 01:50
桦仁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1197 人
领导指挥下属做事导致客人死亡下属需要付什么责任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