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想上厕所并告诉老师,幼儿园方回复把一个月的保教费和生活费退给家长,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9-04-23 21:15:05
问题描述:
小孩4岁半,在幼儿园3楼上大班,每天放学前几分钟会提前到底楼操场集合,当天吃完饭时,准备下楼,小孩想上厕所并告诉老师,老师说教室已经拖地消毒,到楼梯间上厕所,但未和小孩一同去,小孩在去上厕所途中碰在楼梯台阶上导致下巴受伤,小孩回到教室告诉老师,老师
通知家长并一起到医院就诊,下巴缝了七针,医药费由幼儿园支付,抽线时幼儿园老师也一同前往医院,受伤期间老师也到家里拜访过,小孩家长提出三个月后用疤痕贴除去疤痕,幼儿园方回复把一个月的保教费和生活费退给家长,后期疤痕贴的事情就由家长自行解决,请问这样幼儿园尽责任了吗?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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