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土地政策30年不动,是否可享受房屋安置或享受优惠安置?我应该如何能争取更多的权利?
更新时间:2019-04-24 10:47:51
问题描述:
您好,我所在四川泸州泸县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上的住房即将拆迁,2003年与爱人结婚,为此2006年将爱人、Y头、儿子户口转入我所在农村我的户口上,因
土地政策30年不动,造成爱人及子女无地可耕,为此常年在外地打工,鉴于子女均需上学受户籍限制,2012年在我打工的城市购房将爱人及子女户口迁入购房位置,为此想咨询爱人及子女是否可享受房屋安置或享受优惠安置?另该拆迁的住房按正规程序办理了
房产证及
土地证,我应该如何能争取更多的权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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