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银行担保人的若干问题
更新时间:2018-08-09 10:13:15
问题描述:
给人担保在信用社贷款,银行一直没联系我说让我承担担保责任,我现在也不知道过没过担保期期间,借款人好像延期过,但银行没找我签字,今天却收到法院传票和
执行通知书,传票上的案号是2009xx执字第xx号,案由是金融
借款合同纠纷,传唤事由是到庭交款,应到处所是xx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
执行通知书是xx信用社与xx金融借款合同一案,xx法院对本案做出的(2008)xx字第xx号
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xx信用社于09年6月15日已向我院申请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229条之规定,责令你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逾期仍不履行,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我的疑问是银行一直没找我,却突然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说2008年的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我未履行,让我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可我一直就没收到银行或者法院让我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还有债务人与债权人延期没有经过我书面同意,我还承担担保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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