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人身伤害么?
更新时间:2018-08-10 18:41:31
问题描述:
律师先生/女士:
您好!我一朋友在深圳五个月前因与房东打架,现在还
拘留在派出所.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朋友出事前三天,回住处上四楼时,刚巧碰到房东,房东见地上有烟蒂质问朋友为何乱丢垃圾,朋友当时正好在接电话,说不是他丢的,就自顾开门.房东见他不理就拿手上的钥匙甩了朋友的脸.结果两人便扭打起来,一直从四楼打到三楼,在三楼时朋友不经意踹了房东一脚,房东便从三楼滚二楼,膝盖瞌着地,当时也伤着,就个自走开了.结果第二天房东住院(当时朋友并不知道房东住院,也不知道房东已报了案),朋友回住处见房间被翻了,便打电话问房东怎么回事,房东只说查察房间,朋友没在意.第三天便被警察带走了,房东早就治愈,人已离开深圳.我想知道,拘留期间,家属可不可以探视?是不是应该请本地律师对朋友帮助大一些?在法院已经接手案子的情况下可不可以私了,如果原告同意?如果法院要追究朋友的刑事责任,6个月到三年的牢狱之灾是不是躲不过了,朋友是不是死定了?急待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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