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赔偿。并且还说,是否有责任赔偿我的修车费用?是否可以成立?
更新时间:2019-06-04 02:05:55
问题描述:
你好,我的电动摩托车晚上下班的时候,停放在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停车场每个月都要缴纳停车费。第二天早上上班的时候,发现车子的车把断了,找到了物业后,物业回复说,我停车的位置摄像头照不清楚,没有办法找到破坏者,当提出要由物业承担修车费用时,物业回复,他们只是提供停车的场所给小区业主,没有保管的义务,不需要赔偿。并且还说,之前有辆摩托车停在停车场被偷了,业主将物业告上法院,结果是物业赢了。那么,请问,这种情况下,物业是否有责任赔偿我的修车费用?他们所说的这些是否可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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