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找到房子要要搬出去,是否合理呢?合同已经到期快两年了,否则不退押金。
更新时间:2019-06-12 16:17:22
问题描述:
本人10月9日告知房东可能不续租,如果找到房子要要搬出去,如果没有再继续租。10月底搬家出去。该房东致电叫我交11月的房租且已开收据。我告知房东已经搬出时,房东说我没有提前跟他确定好且收据已开,必须要再交一个月租金,是否合理呢?问题补充:
合同已经到期快两年了,一直没有续签了,都是按月按时继续交付。我是当面告知的没有留证。过期的合同上有写:必须提前7天通知,否则不退押金。但是现在房东就是咬着我当时表述没有很明确告知,只是说可能不续租,如果找到就搬,没找到继续住。所以他不想退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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