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女方可直接要求变更抚养权及对孩子进行抚养。要拿到哪里去公证下或是拿到哪里去盖章才具有法律效力?
更新时间:2019-06-13 18:40:07
问题描述:
男方:xxx
女方:xxx
双方自2013年农历8月结婚至2017年农历2月,因双方感情破裂,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双方离婚,没有任何财产及
债务纠纷。
考虑到有利孩子的生活环境和教育,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暂时归为男方负责。孩子若在男方家受到孽待,女方可直接要求
变更抚养权及对孩子进行抚养。
若女方有一定的条件基础时,可以在孩子十八周岁之前要求更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及对其抚养。
双方离婚后,女方享有法律规定的监护权及
探视权,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保证另一方的监护权和探视权受到保护。
这是我们的协议,要拿到哪里去公证下或是拿到哪里去盖章才具有法律效力??麻烦律师早点回复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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