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给他们发工资,并以我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为由将我公司劳动仲裁,算不算承包还是劳动合同关系。
更新时间:2019-06-14 16:55:57
问题描述:
我公司在2016年1月1日接管某物业小区该地下停车库有上家物业承包给外来农民工。我们没有和他们签订
合同,也不给他们发工资,只是提供地下车库给他们全家居住,水电都是我物业提供,他们收停车费用来养活自己,他们开收据给居民,有些居民不肯将停车费给他们,我们带代收之后也是给他们的,曾经他们给我物业支付500元,作为水电住宿费,后来就不负了,现在区里要求地下车库不能住人,我们多次口头并书面要求他们搬离,他们原来签字答应搬离,现在以找不到房子为由不肯搬离。并以我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为由将我公司
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工资4万多,加班费等等合计14万,4人共计近50万。10月10日开庭,这种性质算不算承包还是劳动合同关系。请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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